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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五巡察组 关于沙城镇、医疗保障局、沙城中学等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回头看”的反馈意见

浏览: 日期:2022-03-19 18:23:42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11月中旬至20221月下旬,县委第一至第五巡察组对4个乡镇党委、31个村支部(总支)、1个政府工作部门、3个科级事业单位开展了巡察整改情况“回头看”。

2022224日,县委书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贾兵主持召开书记专题会议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各巡察组巡察情况汇报和十四届县委第一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付民,以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出席会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首轮巡察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同意巡察组的报告,并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指出:本轮巡察是十四届县委首轮巡察,各巡察组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三个聚焦”,对被巡察单位进行了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切实发挥了政治巡察“显微镜”“探照灯”作用,为新一届县委持续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不断打造良好营商环境贡献了力量。各被巡察单位要充分运用好巡察成果,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切实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改负首责、负总责、负全责。要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一体推进,真改实改,整改到位。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落实的监督责任,坚持“整改从反馈抓起”,加强日常监督,强化跟踪问效,及时向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反馈阶段性整改情况。要加大追责问责,对落实整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要依规依纪严肃处理,确保巡察成果运用明显。

根据县委要求,现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

一、总体评价

本轮巡察整改情况“回头看”的4个乡镇党委、31个村支部(总支)、1个政府工作部门、3个科级事业单位,常规巡察反馈各类问题共计460条,上报整改资料460项,移交问题线索108件,办结108件。从数字看,巡察整改落实稳步推进,但通过本次“回头看”发现,在巡察整改过程中,有的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推动整改不够长效;有的存在选择性整改、避重就轻问题,较真碰硬、真改实改还有差距;有的整改工作质效不高,对一些共性问题没能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作用发挥不够。通过巡察组对整改措施逐条分析、谈话了解、明查暗访,发现总体整改完成率83%,与全面完成整改的要求尚有差距,“后半篇文章”做得还不深不细不实。

二、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被巡察党组织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与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还有差距,整改主体责任树得不牢。被巡察党组织普遍对巡察整改工作专题研究部署不到位,整改责任未能落深落细落实;或研究部署流于形式、内容空洞,未分析研判反馈问题、也未专题研究整改方案,更未对整改情况持续跟进,抓整改落实的韧劲不够。有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形式化,质量不高,班子及班子成员未能做到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有的以下级整改代替本级整改,党组织对巡察整改工作指导不力,把关不严,未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分析原因、查找根源,仅以下级整改作为全面整改;有的存在“过关”心态,报送整改报告后对未整改问题束之高阁,不了了之。如某党组织“追缴集体资产欠租不及时”问题,未对集体债权进行清偿追缴,至今未整改。

2.党委(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还有差距。有的被巡察党组织书记未及时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没有做到思想上真重视,以上率下抓整改做得不够到位,与“四个亲自”差距较大;有的仅从总体上部署,对重点、难点问题亲自研究、推动解决不够,存在将责任“一分了之”、“只挂帅不出征”问题;有的只将整改任务交给一个人负责,形成“单人作业”,甚至拖到提交整改档案最后时限,才仓促安排,造成“一夜整改”。如某党组织虽两次召开巡察整改会议,但仅将整改任务进行分解,未结合反馈问题研究整改方案,未对整改进展进行过问,也未针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跟进,巡察组反馈的27个问题中,18个都是以写检查作为整改。

3.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存在欠缺。被巡察党组织分管领导普遍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在主动担起责任,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部门、分管领域整改工作上不细不实,指导督导不到位,致使整改工作质量不高。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1.被巡察党组织对全面整改用力不足,浅尝辄止,落实不到位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整改实效不明显。有的问题敷衍整改,措施笼统乏力,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存在以下级实施细则、学习制度、国家制度法规条例等代替整改现象,如某党组织多次出现一套佐证资料用于多个问题整改、佐证资料与反馈问题不能做到印证、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等问题;有的搞纸面整改,“文字”整改,报告已整改,而实际未组织落实;有的在有序推进重点难点问题整改上力度不够,搞选择性整改,避重就轻,较真碰硬、真改实改不够。

2.被巡察党组织在通过问题看政治、深挖细查探病因方面不深不实,部分问题整改不够到位,结合日常工作深化整改用力不足,未能做到“举一反三”。有的没有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管党治党的重要契机,仅表面整改;有的在整改过程中对问题多发的领域未开展集中整治,没有把业务问题放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层面去分析整改,整改综合效应不大。从反馈问题看,各被巡察党组织普遍在基层党建、财务管理等方面都存在一些问题,但均仅就具体问题进行整改,并没有在两个领域开展集中整治、做到举一反三,偏离了政治巡察整改方向。

3.被巡察党组织从体制机制、监督管理上反思不够,着眼“治根本管长效”方面研究思考不多,整改“一阵风”,未能做到“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深化巡察成果运用不够。有的将巡察前制发的制度列为巡察整改措施。有的制度执行缺乏刚性,有章不循、有规不依。某党组织在“会议议事程序不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不完善,部分会议无与会人员表态发言和议事流程”问题中,制定了《怀来县**“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作为整改措施,但在巡察后的会议中,仍然存在一把手首位发言、无与会人员表态发言、以会议决定代替议事过程问题;有的“旧病重犯”、“ 边改边犯”问题突出,未建立管长远治根本措施。如某党组织在整改“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不严格”问题中,对巡察组提出的“关于低保人员认定事宜缺少相关会议环节”未整改,且巡察后支付工程款事宜仍未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

(三)巡察整改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对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的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针对性深入监督开展不多,巡察整改压力传导不够,巡察整改的政治监督重要抓手作用发挥不到位。

(四)存在的新问题。                           

“回头看”发现,一些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存在“走过场”现象,导致旧病未除,新病又起。一是党组织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力度不够。某村两委换届后,财务凭证未及时入账,致使村级财务不能全面及时公开。二是班子建设有短板,有的新任村两委战斗力不强,原则性较差,不敢较真碰硬。某村两委换届已逾半年,原村主任任职期间的村委会工作手册、村民代表会记录、合同、协议等相关工作资料至今未进行交接。三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某党组织未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第十条“党委(党组)每半年应当至少召开1次党委(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要求,没有立足本单位实际,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

巡察整改情况“回头看”期间,未发现、收到反映被巡察党组织班子成员以及其他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

三、意见建议

做好巡察 “后半篇文章”,要把落实各被巡察党组织主体责任作为首要环节,把强化对整改落实的日常监督作为重要举措,把深化标本兼治作为根本目标,综合运用多种举措集中发力。

(一)扛牢政治责任,切实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落细。被巡察党组织要切实担起巡察整改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办《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深入剖析,查找产生问题的根源,进行再整改,真销号,既解决老问题,更要防止“病灶转移”。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不但要亲自抓整改,更要真抓实抓细抓,既注重“当下改”,又注重建章立制“管长远”,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将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实现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各班子成员要进一步抓好分管领域及包联单位(部门)的问题整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坚持组织不撤、成员不变、力度不减,持续推进巡察整改。

(二)加强日常监督,切实将巡察整改压力传导下去。纪检监察机关要对个别整改不到位的,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组织部门要重点督促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问题的整改;宣传部门要加强对巡察发现意识形态方面问题整改落实监督;巡察机构要履行好巡察整改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分析职责,整合巡察机构、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和宣传部门力量,开展整改督查,对整改工作进行全程指导督促,直至完成整改情况通报。

(三)注重点面结合,切实提升巡察整改工作质效。被巡察党组织要进一步针对反馈问题,标本兼治,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制度机制方面漏洞,补齐短板,提升巡察整改质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要力争“清底归零”,一件一件抓,一件一件改,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要建章立制,对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要抢抓时间节点,在规定时间内按标准对账销号,对整改不够深入的,要分析深层次原因,找准症结,靶向整改,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更大程度地实现巡察整改提质增效。

(四)晒好“成绩单”,抓好公开公示。被巡察党组织要严格按照要求,向党内通报和社会公开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情况,接受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倒逼整改责任,促进真改实改,以整改的高标准促发展、保底线、惠民生、强党建,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从而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